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能调整涉及多个方面,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和促进经济发展。首先,将原河池市经济委员会(河池市中小企业局)所承担的职责整合至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这不仅加强了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也使资源利用更加集中,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并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承担不同职责: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提案、对外联络、综合治理、信访等。同时,负责政务公开,管理财务、计划生育、外事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
1、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在2002年撤地设市的改革中,其职能经历了一定的调整。原有的职责主要包括:继承自原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即负责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全市环境治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这包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以及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
2、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环保法规,实施地方性法规,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监督实施,参与主体功能区划制定。 负责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协调跨区域污染防治。
3、综上所述,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能调整旨在全面提升工业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为河池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4、其次,新调整的职责中,审计局将强化对经济责任的监督,特别是那些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这包括对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资金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深入审计,以确保这些关键领域的资金使用效率和合规性。
1、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是指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城市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称为局、委员会、科、办公厅等。
2、一)政府研究中心:负责市长政务、外事活动的安排,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文件,撰写会议简报、纪要,处理市长文电、批示,协调督查室和各科室确保指示落实,办理国防动员、编制、监察、财政、审计文电,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设置为62名,包括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7名。领导层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1名和副秘书长7名组成。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主任(副处长级)设1名,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处长级)设1名。
1、河池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进行保护与合理利用,制定全市发展规划,提供经济形势分析,提出资源供需平衡政策建议,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秩序: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督执行技术标准,处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指导县市执法工作和重大案件查处。
2、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划分,设有多个职能科室,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包括文电处理、综合会务、接待、档案管理、机要事务等。
3、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工业园区分局、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4、镇上的叫国土所,现在还叫某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属于四办五中心,也叫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然后下设国土所和城建办。
5、河池市国土资源局的人员编制分布如下:河池市局机关行政编制总计30名,具体结构如下: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副处长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党组领导和纪检组长的配备符合相关法规。另外,保留有4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待现有人员退休后这些编制将自然取消。
6、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有12个内设机构,具体职能如下:(一)政府研究中心:负责市长政务、外事活动的安排,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文件,撰写会议简报、纪要,处理市长文电、批示,协调督查室和各科室确保指示落实,办理国防动员、编制、监察、财政、审计文电,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环保法规,实施地方性法规,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监督实施,参与主体功能区划制定。 负责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协调跨区域污染防治。
继承自原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即负责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全市环境治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这包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以及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落实。取消了部分已由市人民政府明确不再需要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了行政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河池市市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根据河池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行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