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例适用于无锡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水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遵循科学规划、全面保护、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水环境的全面改善。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第一条 为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水集中处理旨在优化城市水环境,通过建立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体系,确保水质达标排放。条例规定,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需组织相关部门编制覆盖全区域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并优先建设,以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中所称的“县(市)”均修改为:“不设区的市”。
1、此条例适用于无锡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水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遵循科学规划、全面保护、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水环境的全面改善。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排水管理,确保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水及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但农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和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无锡硕放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以及与净空保护区域相关的机场规划控制、电磁环境保护、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噪声影响等管理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硕放机场(指民用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地区的管理,促进机场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机场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秩序,维护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如果靠近市里第一:噪音严重,第二:进出机场客流容易引起道路阻塞,第三:军用机场改造过来方便,第四:没用市里的那种场地限制。